房屋安全性鉴定是指对房屋建筑的结构承载力和结构整体稳定性进行的调查、检测、验算、分析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房屋安全性鉴定主要是针对构件而言,通过检测构件的实际强度、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裂缝、变形等等,对不同的项目作出评级,根据各分项评级结果来对建筑物进行安全性评定。它不考虑建筑物的抗震情况。
房屋安全性鉴定
房屋安全性鉴定是指对房屋建筑的结构承载力和结构整体稳定性进行的调查、检测、验算、分析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房屋安全性鉴定主要是针对构件而言,通过检测构件的实际强度、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裂缝、变形等等,对不同的项目作出评级,根据各分项评级结果来对建筑物进行安全性评定。它不考虑建筑物的抗震情况。
《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屋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一)出现开裂、变形等结构损伤的∶
(二)出现地基不均 匀沉降的;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事故可能导致结构损伤的;
(四)未按照规定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五)进行结构改造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可能影响房屋建筑安全的;
(六)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
(七)经安全评估发现房屋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
(八)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鉴定的。

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呢?
1)
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 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
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 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在城镇中的大量老旧住宅中,除了新中国成立前和新中国成立初期(约1954年前)按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在结构安全性上尚未出现重大问题外,多数由于年代久远,加上一些非法改造,结构安全性难以保证;20世纪50年代建造的砖混结构建筑物,墙砌体砂浆强度偏低,混凝土楼板与砖墙的连接往往不能保证结构的整体牢固性,在地震等灾害作用下很容易引起建筑物的连续倒塌,有的砖混结构采用木楼板与木屋盖,防火性能差;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建筑物的设计与施工逐步趋干正规,但由于这一时期的结构设计较少考虑抗震
,而我国大部分地区
处于地震区,因此,建造的建筑物抗震性能较差;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犹豫出于建设的快速发展期与中国经济的转型期,有些工程的施工质量比较低劣。上述因素都会削弱结构的安全性并留下隐患。